【编者按】近日,《广州市南沙区建设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由商务局、金融局和政策创新办按程序分别组织...
近日,《广州市南沙区建设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由商务局、金融局和政策创新办按程序分别组织实施,旨在大力推进广州南沙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
《实施细则》在广州市南沙区“共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南沙外经贸政策”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主要内容解读包括:制定背景、制定依据、政策亮点及主要内容、实施程序。依据《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等九部门关于培育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的函》(商贸函〔2020〕61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广州南沙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6号)、《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加快培育广州南沙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而制定;《实施细则》主要分为总则、九个章节政策措施细则、申领兑现程序、监督检查、附则等5大部分。政策措施细则分别为引链补链奖、做大做强奖、重点品类进口奖、航空货运奖、特色展会补贴、设施改造补贴、租赁场地补贴、关税保证保险补贴、全球溯源中心补贴等对政策措施。
本网站所有内容、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本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购买或投资后果自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