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21年10月14日,《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以下简称《意见》)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旨在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
2021年10月14日,《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以下简称《意见》)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旨在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继续深化电价改革。
《意见》共四章26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输电价格形式和计算方法、输电收入分享与价格调整机制及附则。针对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核定的科学性、合理性进一步提升,明确跨省跨区专项工程指以送电功能为主的跨区域电网工程,以及送受端相对明确、潮流方向相对固定的区域内跨省输电工程。《意见》修订完善了7个方面:建立事前核定、定期校核的价格机制;增加成本监审相关内容;明确专项工程范围及单一电量电价形式;强化输电价格监管;提升输电价格灵活性;强化细化激励措施;明确定期校核机制和经营期满后定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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