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
近日,《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旨在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及内容、程序要求。
《通知》指出未经高校法人书面授权或省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审查备案,所有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均不得发布或以教育咨询、学历提升服务等名义变相发布涉及具体高校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自学考试助学活动广告。且广告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合法,对于“快速取证”“免考包过”“考不过退款”等暗示性词汇严令禁止;对于模糊承诺如助学活动和学历教育之间的区别需要明确;对于混淆技师学院、专修学院、研修学院等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与开展学历教育高校的性质需注明区别。《通知》明确规范广告发布行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须遵守国家广告监管和教育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高校应严格履行办学主体责任,完善广告宣传统一归口管理制度,做好内容审核;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合法;互联网媒介需加强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主体、内容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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