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日前,《关于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同时
日前,《关于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同时公布了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以下简称“服贸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进口展品清单。
依照规定数量或金额上限,将对服贸会每个展商在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采取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策略。同时《通知》提出其中优惠展品不包括烟、酒、汽车、列入《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的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以及国家禁止进口商品。另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照章征税的是针对展期内销售的超出附件规定数量或金额上限的展品,以及展期内未销售且在展期结束后又不退运出境的展品等进行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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