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金协会:机构不得以接受合规检查为由停止经营

2019-02-20 13:36:59 | 作者: 来源:人民网

【编者按】日前,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北京互金协会”)发布行业合规自律检查期各网贷机构正常履行责任的通知

人民网北京10月30日电 (朱江)日前,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北京互金协会”)发布行业合规自律检查期各网贷机构正常履行责任的通知,要求行业合规自律检查期间各网贷机构正常履行责任,不得以接受检查为由中断或停止正常经营,积极配合合规自律检查,共同维护行业秩序,实现健康发展。

根据全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有关工作部署和《关于开展P2P 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北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及授权,北京互金协会近期开始对在京注册并正常运营的网贷机构开展行业合规自律检查。

 

 

北京互金协会网站刊发的关于行业合规自律检查期间各网贷机构正常履行责任的通知网页截图。

10月22日,北京互金协会按照北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及授权,将对在京注册并正常展业的网贷机构开展与监管部门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组织、统一系统、统一数据的行业合规自律检查。

同一天,北京互金协会还召开了自律检查启动会。协会有关负责人主持会议,进行整体工作动员和部署,宣读自律检查的纪律要求,并对下一步检查工作做出具体安排。本次启动会对检查流程、标准、现场检查注意事项进行了说明。协会自律检查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协会自律检查工作于本周正式启动。

10月24日,为落实《关于开展 P2P 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北京市将先后开展 P2P 网络借贷机构自查、自律检查、行政核查工作。为保障北京市P2P 网络借贷机构开展行业合规自律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本次“三查”工作有序、公平、公正、公立的进行。经北京互金协会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由协会党委和协会监事长单位共同成立纪检监察小组。纪检监察小组由协会党委牵头领导,协会监事长单位具体参与负责。组长由协会党委常务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监事长单位担任,成员由协会监事长单位、第一党支部书记、第三党支部书记、第四党支部书记、第五党支部宣传委员、第六党支部纪律委员、党员代表担任。

上述人员将全程负责监督协会自律检查工作的依法合规性,负责对检查工作中的工作内容、程序、人员等进行监督。如您发现自律检查工作中,发现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及人员、协会内部工作人员、借调人员以及接触检查信息的相关人员等存在违规违纪行为,请您提供相应真实有效材料向纪检监察小组进行实名举报,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工作方案和规定依法依规处理。

来源:http://finance.people.com.cn/n1/2018/1030/c1004-303705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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