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长假前夕五亮黄牌 惩治乱象持续加码

2017-10-10 00:51:30 | 作者: 来源:新浪财经

【编者按】在治理保险业乱象方面,保监会持续加码。延续上半年严监管思路,9月30日,保监会一日连开罚单,涉及五家保险公司违规经营问题,涵盖电销网

在治理保险业乱象方面,保监会持续加码。延续上半年“严”监管思路,9月30日,保监会一日连开罚单,涉及五家保险公司违规经营问题,涵盖电销网销违规、产品报备违规、编制虚假资料和私设分支机构等问题。其中,对一家公司采取行政处罚。

保监会开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是针对永安财险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和编制提供虚假资料行为。具体来看,永安财险未经保险监管部门批准设立营业部。该营业部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并配备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配备出单设备,刻制公章,对外开展保险业务经营活动,从2014年3月至2016年10月累计实现保费2962.02万元。

除了私设分支机构外,据查,永安财险在2015年至2016年7月期间,新渠道业务部虚假列支车船使用费和公杂费,合计86.84万元,用于向2494名续保客户发放加油卡、电话卡、车载应急物品等礼品。

依据《保险法》规定,保监会对永安财险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不过,永安财险及时任总经理蒋明提出申辩表示,总公司营业部属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内设部门,营业部搬迁分职场未及时报告,属于工作疏忽等。

保监会表示,经复核,永安财险营业部具有相对固定的场所和人员,面向不特定对象推销车险保单,长期从事保险业务经营活动,持续时间超过1年,构成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违法行为。此外,永安财险在保险机构“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自查期间是否因过失未向保险监管部门报告虚列费用行为,与该行为本身的违法性不直接相关,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不构成免除处罚的理由。为此,保监会对永安财险、蒋明分别罚款56万元和14万元。

同日,保监会还发出四张监管函,其中三张针对电销网销乱象,对象分别为平安人寿、泰康人寿、阳光人寿。据介绍,保监会去年下半年对上述三家保险公司开展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平安人寿和阳光人寿存在电话销售内控管理不完善、互联网销售页面展示不规范等问题;泰康人寿存在电话销售和互联网销售内控管理不完善、电话销售系统存在漏洞等问题。

为此,保监会要求上述三家公司全面整改,如制订详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进程和完成时限,在今年10月31日前将整改方案书面上报保监会,11月30日前书面上报整改落实情况;同时要求各公司剖析原因,强化责任追究,对违法违规问题责任人严肃问责。

保监会下发的另一张监管函则是针对东海航运保险产品报备不合规问题。监管函显示,该公司以航运责任险类注册并开展业务的航运运费保险条款属于信用保证保险产品,超出保监会批准的该公司业务范围。

保监会要求东海航运保险应立即停止开展航运运费保险新业务,撤销航运运费保险产品注册,并妥善做好存续业务的后续工作。同时,对现有保险产品和业务进行全面自查和认真整改,于今年10月底前书面上报整改落实情况,全面排查违规问题和风险隐患,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更多

快讯

三言智创(北京)咨询有限公司企业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