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揭阳数万教师公积金拖欠十年 称因财政困难

2017-01-06 11:29:16 | 作者: 李刚来源:人民日报

  

  日前有网帖称,2002年以来,广东普宁市教育局一直没有为该市两万多名教师缴存住房公积金。11月29日,记者从广东省揭阳市教育局得到证实,目前揭阳市所管辖的普宁、惠来、揭西、普侨4县(市、区)均未落实缴存教师住房公积金,涉及教师4万多人。

  揭阳市教育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吴榕生介绍说,揭阳市下属县(市、区)拖欠教师公积金的情况基本属实。自2002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实施以来,这些地区就没有为教师缴存公积金。

  按照相关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应当为在职职工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2008年广东省相关文件也明确要求,各市县区“依法依规落实教师的医疗保障和住房公积金”,“尚未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应尽快按规定予以缴交。”

  吴榕生说,问题归根到底在于这些县市区财政困难,教育部门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这个问题,但当地财政一直未能安排相应的财政支出。

  普宁市财政局出具数据说明,2010年普宁市一般预算收入仅仅10.3亿元,但财政供养约4.2万人,单纯人头工资经费年支出9.4亿元。近年来普宁市3次调高包括教师在内的所有财政统发人员工资,每次200元,仅2011年普宁市提高公务员及教师生活津补贴增资就超过1亿元,财政性增资幅度远大于收入的增长,财政支出主要为了保证这一块。同时政策性配套资金逐年增加,财政连年出现较大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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