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交通部9月21日发布《运河通航标准》,并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第一财讯:交通部9月21日发布《运河通航标准》,并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交通部指出,此前发布的《内河通航标准》作为国家标准,对运河工程的通航标准内容不够完善,而运河在水流、泥沙条件、通航影响因素等方面都具有明显区别于天然河流的特殊性。为规范运河建设和管理、保证运河通航能力,制定运河自身的通航标准非常必要。
即将实施的《运河通航标准》完善了《内河通航标准》中有关限制性航道的技术规定,首次对运河提出了具体的通航技术标准;运河航道等级分为Ⅰ-Ⅴ级,Ⅵ级和Ⅶ级航道由于运量小、效率低不作为运河航道等级;运河中船型发展应适应既有航道,并对运河船型提出了量化指标。此外,对运河过河建筑物通航标准要求提出了严于《内河通航标准》的规定;并对在运河中进行取水、排水、调水、泄洪等作业提出通航安全要求。
交通部水运局相关负责人就此表示,更具针对性的《运河通航标准》将为运河的管理、规划、设计及保障运河通航畅通和船舶航行安全等提供技术支撑,产生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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