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0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净额(流量)为688.1亿美元,其中非金融类已经达到了601.8亿美元。但相对于日本、美国,以及香港特区等地,中国企业投资海外相关的政府服务体系并不完善。
2010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净额(流量)为688.1亿美元,其中非金融类已经达到了601.8亿美元。但相对于日本、美国,以及香港特区等地,中国企业投资海外相关的政府服务体系并不完善。
按照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三部委的统计,在2010年中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的存量中,国有企业占66.2%。这个比重虽然比2009年下降了3个百分点,但中国海外投资国有经济主导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这里面,中央企业和单位非金融对外直接投资424.4亿美元,占流量的70.5%。绝大部分投资流向商务服务、金融、批发和零售、采矿、交通运输和制造六大行业。
9月17日举办的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年会上,中国社科院经济所所长裴长洪分析上述情况时认为,中国的海外投资相当程度上是国家政策推动下的对外投资。中国对于企业海外投资的政策和投资服务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一个例证就是中国的海外投资保险体系一直没有建立完善,在此次利比亚事件中,由于保险政策缺失难以保全企业海外投资的安全。
政府服务体系缺失的另一例证是,中国当前的对外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亚洲,特别是香港特区,以及拉丁美洲,特别是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等离岸金融中心,但对北美洲、欧洲等市场经济成熟的国家和地区比重并不高。如果没有当地会计、法律、投行等机构很好的引导,中国企业难以扎根当地。海外投资企业中,大量的中小企业难以承受海外投资服务的高昂费用,政府需要在这方面予以引导和扶持。
裴长洪认为,中国政府既需要促进企业对外投资以实现国家的宏观利益,也要用特定的组织优势来保护企业的微观利益。
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兼职副会长许京建议,在世界各地建立中国企业离岸服务中心,用离岸服务平台的名义提供一套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投行等在内的系统服务,形成缓冲地带,帮助中国资本完成国际品牌合作。
“中国需要保障铁矿、铜矿、石油和粮食等大宗资源类商品的国内供应,但通过‘走出去’能够直接解决这些资源的保障问题吗?”参与上述会议的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北京新世纪跨国公司研究所所长王志乐说,“我国企业海外开采石油所取得份额中仅有不到10%运回,海外种植的粮食几乎不能运回,海外铁矿也不能如愿运回国内”。
除了政府推动,在王志乐看来,中国企业走出去一定要按照企业发展的自身规律,吸纳整合全球资源,打造全球产业链,提升竞争力,成长为源于中国的跨国公司乃至全球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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