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欧债动荡月底或渐平缓 中国不应提供纯粹资金救助

2011-09-16 10:52:00 | 作者: 来源:一财网

【编者按】对于日益发酵的欧债危机,《中国证券报》9月16日刊发多位专家撰文的观点认为,欧债动荡在月底欧洲金融稳定机制(EFSF)17国国会通过后或渐平缓,不必过分担心债务危机对欧元的威胁。

  第一财讯:对于日益发酵的欧债危机,《中国证券报》9月16日刊发多位专家撰文的观点认为,欧债动荡在月底欧洲金融稳定机制(EFSF)17国国会通过后或渐平缓,不必过分担心债务危机对欧元的威胁;此外,中国不应是欧债危机“救主”,但可以考虑与欧元区国家进行某些技术上的合作和合资,或增加持有欧洲企业股权等。

  中国社科院金融重点实验室主任刘煜辉撰文表示,就欧洲整体而言,其公共债务率84%显著低于美日,而福利显著高于美日,加上主体德国强大的制造业优势,使得欧洲整体经常账平衡。

  9月份不断有坏消息出来打击金融市场情绪。此前7月21日,欧盟提出了扩大在希腊救助期间成立的针对欧债危机的欧洲金融稳定机制(EFSF)功能,将希腊的救助贷款利率从6%降低为3.5%,还款周期从平均7.5年延长到至少15年最多30年,在原有1100亿已经用掉450亿的基础之上重新推出1090亿欧元救助计划。

  刘煜辉指出,关键是EFSF9月29日经17国国会通过后,金融市场预期应该能平稳下来,融资市场也会得到舒缓。“今天欧洲糟糕的局面更似政治层面的动荡。”他写道。

  而对于全球期望的中国伸出援手购买欧洲债券,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陈炳才在撰文中指出,中国不是欧债危机的救主,纯粹的资金救助,对中国没有战略意义。

  陈炳才表示,我国的外汇储备在持续增加,可以拿增量部分以市场行为购买欧洲国家的政府长期债券,但不应去救助欧洲的债务危机。“真要救助,也不只是购买债券,而是要有利益交换。比如欧洲加大对中国的技术输出,尤其是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方面的技术,与中国在某些技术上的合作和合资;允许中国在欧洲持有企业股权达到一定份额等。”

  陈炳才认为,欧洲债务危机没到需要外部大规模救助的时机,危机国家可以自行解决。不必过分担心债务危机对欧元的威胁。对于欧洲来说,债务危机恶化程度有待观察,但不影响实体经济,也不会出现经济二次探底。

  对于解决欧洲债务危机的方法,陈炳才认为,应允许危机国家在应对危机的5年内,其年度财政赤字最高可以达到平均6%的水平,五年内而不是两年内降低到3%;此外,允许欧洲央行大量购买各国政府债券,但同时要求各国政府必须在约定的期限内回购,不承诺回购的需要出具抵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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