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杜绝单纯为地方经济发展建设抽水蓄能电站

2011-08-25 10:07:00 | 作者: 来源:一财网

【编者按】国家能源局8月25日发布通知称,应避免简单为电源项目配套而建设抽水蓄能电站,杜绝单纯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而上马相关项目。

  第一财讯:国家能源局8月25日发布通知称,应避免简单为电源项目配套而建设抽水蓄能电站,杜绝单纯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而上马相关项目。

  在这份《关于进一步做好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的通知》中,能源局指出,抽水蓄能电站具有调节电力系统峰谷差、确保电力系统安全可靠运行等多种功能;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能源结构的调整步伐加快,适度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步伐十分必要。但电站建设应纳入整个电力系统的发展规划统筹考虑,以整体提高电力系统的安全性和经济性为原则,应事先做好选点和建设规划。

  《通知》还指出,原则上由电网经营企业有序开发、全资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建设运行成本纳入电网运行费用;杜绝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或潜在的发电企业)合资建设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并将严格审核发电企业投资建设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此外,新规划、建设的抽水蓄能电站,必须具有经济性,其效益应体现在整个电力系统经济性的提高;在现行销售电价水平下,不得因建设抽水蓄能电站给电力消费者增加经济负担或推动全社会电价上涨。

  《通知》要求,应以大型抽水蓄能电站建设为依托,继续推进机组设备自主化,着力提高主辅设备的独立成套设计和制造能力;逐步引入竞争机制,放开机组设备市场。

  能源局还明确,抽水蓄能电站具有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和事故备用等多种功能,兼有动态和静态效应。要根据电网运行特性和电力系统安全要求,科学制定调度规则,合理调度运行蓄能机组,充分发挥抽水蓄能电站在电力系统中的综合效益。

  为有序建设和发展抽水蓄能电站,国家发改委曾于2004年下发通知,着手规范抽水蓄能电站的建设与管理。但近年来,部分地区抽水蓄能电站规划建设中的不合理问题日渐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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