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7月25日上午,河南第一批两起“瘦肉精”案件分别在河南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沁阳市法院同时开庭审理。
7月25日上午,河南第一批两起“瘦肉精”案件分别在河南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沁阳市法院同时开庭审理。
今年3月,河南省部分生猪养殖场、养殖户非法使用瘦肉精被媒体曝光。随后,在湖南、广州、南京等地也相继发现非法制售和使用瘦肉精问题。“瘦肉精”事件被曝光后,焦作温县、沁阳、孟州三地共查获此类案件26起,涉案89人。
今日上午8点半,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瘦肉精”事件,刘襄等5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第一被告人刘襄是湖北省南漳县九集镇人,案发前,刘襄以研制生产新产品为幌子,非法生产盐酸克仑特罗1800多公斤,全部销往河南、郑州和江苏常州等地,非法收入达300多万元。同时,与刘襄合伙生产瘦肉精的奚中杰被列为第二被告人。
据了解,被起诉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据刑法规定轻则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则将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另外,沁阳市法院组成以专职审委会委员张文启任审判长的合议庭,对王二团等3名涉案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起诉,罪名是玩忽职守罪。
本网站所有内容、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本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购买或投资后果自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