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中国的宏观税负早已超过经济发展阶段相类似国家的平均水平,应考虑减税并完善税制。税收改革一直是一个经济改革的一个焦点。
中国的宏观税负早已超过经济发展阶段相类似国家的平均水平,应考虑减税并完善税制。税收改革一直是一个经济改革的一个焦点。
近期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税起征点由二审稿的3000元提高到3500元,于9月1日起施行。此外,据了解,此次税收改革可能并不仅仅限于个税,营业税、增值税等税收也将涉及。
《财经》杂志的官方微博称,今年下半年个体工商户的营业税起征点将从目前的3000-5000元提高到1万元。增值税扩围改革也在酝酿之中,据《财经》报道,一接近财政部门的人士表示,“接下来的结构性减税中,最大的动作无疑是增值税扩围,以增值税来替换建筑安装、交通运输、第三产业中的营业税。”不过,财政部财科所助理研究员施文泼认为,增值税扩围难点不少。
目前增值税属于中央地方共享税,营业税属于地方税,而且是地方税收的主要来源。增值税扩围后,地方税收减少,中央与地方间的财力分配如何进行相应调整,成为争取地方政府支持的关键问题。增值税扩围改革的首要前提,就是必须为地方财政寻找到稳定的支柱财源。
从国际经验来看,可担此重任的当属在不动产保有环节征收的房产税,以及在欠发达而资源富集地区征收的资源税。实际上,有消息称,资源税改革将按照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方向,征收范围在石油天然气的基础上扩展到其他资源产品;不仅是扩大从价计征范围,而且是择机向全国范围推广。
由此来看,本次税收改革由于涉及中央和地方、结构调整等诸多因素,绝不是某一领域的“单兵突进”,而是综合性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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