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7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副主任郭晓林表示,扩大资源税改革试点方案已上报国务院。
资源税改革一直是个滞后的话题。
7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副主任郭晓林表示,扩大资源税改革试点方案已上报国务院。
据消息人士透露,资源税改革将按照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方向,征收范围在石油天然气的基础上扩展到其他资源产品;不仅是扩大从价计征范围,而且是择机向全国范围推广。中国的资源税一直被认为征收标准过低,石油每吨最高也才30元,而国外即使德国、法国这样低税率的国家,原油资源税也为中国的34倍,美国则更高,更不用说俄罗斯了。
2010年6月1日,我国率先在新疆实施石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年底扩大到西部内蒙古、甘肃等12个省区。从新疆试点来看,石油企业资源税支出基本上占其利润总额的5%-7%,由于原油开采利润较高,资源税改革对企业影响不大。今年4月1日起,新实施的稀土资源税税额标准为:轻稀土60元/吨,中重稀土30元/吨。但稀土如此低税而且依然是从量税,相对每吨数万元的价格根本无法起到调控作用,不利于中国实现限制稀土出口从配额管理到价格杠杆的转变,也让出口政策屡受国际诟病。
中国传统极低的资源税只是肥了少数企业和个人,在资源价格不断高涨的今天,也不利于保护资源有序开发并提高资源的利用率。资源税的改革,还要防止垄断企业把税收转嫁到下游企业乃至消费者身上,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垄断的燃油价格是个观察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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