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有80个项目存在审批手续不齐全、未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违规转分包等问题
【《财经》综合报道】根据审计署公布的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跟踪审计情况显示,有21个单位和个人挤占挪用、转移和套取重建资金14.16亿元,主要用于规划外项目建设等。跟踪审计还发现,有80个项目存在审批手续不齐全、未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违规转分包等问题。
审计署报告显示,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地方和单位已收回资金4.13亿元,节约资金和挽回损失4.94亿元,加快了77个项目的建设进度,改进了258个项目的质量管理,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30项。
审计署还公布了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情况和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救灾资金物资审计情况。
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情况显示,至2010年10月,青海省本级共收到重建资金183.1亿元,拨付75.2亿元;完成投资36.2亿元,约占规划数的11%。跟踪审计发现,有24.92亿元社会捐赠资金尚未明确到具体项目;有95个重建项目存在可研报告或概算未及时批复、施工图未及时审定等问题,部分项目监理工作也不到位。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地方已将捐赠资金明确到具体项目,完善了资金拨付和管理制度,并加强了前期准备和质量监督等工作。
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救灾资金物资审计情况显示,至2010年底,全国安排和接收救灾资金物资共计17.57亿元,包括中央财政下达6亿元、甘肃省财政安排0.3亿元、社会捐赠11.27亿元;已拨付5.52亿元用于应急抢险以及灾民安置;结存12.05亿元。救灾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物资发放情况总体较好,审计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审计署署长刘家义表示,审计结果表明,按照国务院提出的救灾和灾后重建目标和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密切配合、全力推进,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取得较好成效,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也比较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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