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102例“市场禁入”:三类原因信披居首

2011-05-11 00:48:00 | 作者: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编者按】中国证监会5月9日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哈尔滨大富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哈尔滨新思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违规荐股的行为分别处以10万元的罚款。同时,对江苏现代资产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丁伯康处以5年市场禁入。

  中国证监会5月9日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哈尔滨大富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哈尔滨新思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违规荐股的行为分别处以10万元的罚款。同时,对江苏现代资产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丁伯康处以5年市场禁入。

  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统计,自2004年至今,证监会共发布102份《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下称“禁入决定”),丁伯康为自2004年以来被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的第318人。

  在这318人中,有86人被永久禁入,71人被10年禁入,93人被5年禁入,64人被3年禁入,3人被处以7年禁入,1人被处以2年禁入。

  而在被处以市场禁入的原因当中,最主要的是证券公司挪用客户资金或债券、上市公司财务和信息披露问题以及内幕交易的问题。

  “之所以是这样分布,一是看举证的难易程度,一般公开资料多的比较好查;二是查处的复杂程度,涉及到监管效率的问题。”上海律师严义明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

  财务造假及信披问题

  在所有禁入决定中,涉及到财务造假及信息披露的有34份,占总数102起的三分之一。受到市场禁入处罚的多为上市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控制人,如西昌电力(600505.SH)虚假信息披露一案中,西昌电力在2003年半年报至2005年半年报,共有81笔重要对外担保合同未披露,共计担保34.65亿元;2005年半年报,有7笔重大对外担保未进行及时披露,担保金额7.87亿元。

  张良宾当时为西昌电力的实际控制人,张斌为西昌电力董事长,证监会2008年4月23日发布的禁入决定指出,张良宾、张斌是对西昌电力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特别严重;认定张良宾、张斌为市场禁入者,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此后,一手创立“朝华系”的张良宾、张斌兄弟获罪。根据四川省高院二审的审理判决,张良宾因犯职务侵占罪、虚假出资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财产100万元;张斌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财产50万元。

  挪用客户资金或债券

  另一类受处罚的主要对象为证券公司及有关工作人员,主要针对的是证券公司一般挪用客户的交易资金或债券,还有些不具备资管资格的证券公司违规进行信托理财业务。如原武汉证券在2001年增资扩股材料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事实,超出业务许可范围经营证券业务,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5.72亿元。最终,证监会作出了对原武汉证券董事长李永宽、董事魏武实施永久性市场禁入,对公司总裁兼董事范洪、董事陈纯泽、副总裁陈业高实施10年市场禁入,对公司上海普安路营业部经理王虹实施5年市场禁入。

  这类被处罚的对象不乏一些行业大佬,如原申银证券总裁阚治东1997年因涉嫌操纵陆家嘴股价,被证监会处以5年市场禁入。

  相较于证券公司,期货公司被处罚的人数要少得多。据统计,2004年至今,仅有齐鲁期货、万汇期货和三隆期货三家公司的5人受到市场禁入的处罚。

  内幕交易

  第三类被处以市场禁入的原因则是内幕交易,包括操纵股票和基金的“老鼠仓”等,这些被处罚的对象多为与上市公司有关联的人。如原ST兴业(600603.SH)董事长秦少秋,其本人还是上海北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在运作ST兴业重组的同时,北孚集团于2008年6月2日利用其实际控制的上海福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证券账户买入ST兴业1092250股。

  虽然,截至2008年7月7日,上述买入ST兴业的证券账户亏损208.7万元。但北孚集团的行为还是构成了内幕交易,证监会认定秦少秋为证券市场禁入者,5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记者统计发现,在因内幕交易被处以市场禁入的人当中,还有3位基金经理和1位基金经理助理,这4人皆因内幕交易,也就是基金“老鼠仓”而受到处罚。

  还有些则是因为通过宣传手段非法获利,因为这个原因被处罚的机构有5家,最著名的是“股市黑嘴”汪建中。据统计,汪建中于2007年1月9日至2008年5月21日,利用其实际控制交易的证券账户,采取上述方式买卖38只股票,操纵证券市场共计55次,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1.25亿余元。汪建中被证监会处以终身禁入,还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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