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再改革

2011-05-10 00:20:22 | 作者: 辛均庆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综改第三年,深圳将再迈一大步。

本报记者5月9日获得的《深圳市2011年改革计划》显示,今年深圳市将推进8大重点改革项目,其中涉及社会组织改革、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区级政府机构改革、商事登机制度改革等方面。

今年是深圳市推行综合配套改革三年实施方案的最后一年,也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的一年。

“这三种思想情绪是当前深化改革必须清除的最大思想障碍。” 5月5日,深圳市委书记王荣在深圳市改革工作会议上深刻剖析了当前继续深化改革面临的复杂形势、艰巨任务。

探索公务员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有望在解决退休养老金双轨制问题上率先全国破冰

这份16页共32项的改革计划,涵盖了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的方方面面,侧重领域主要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

王荣在会上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圳改革的方向是“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创新为重点,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四位一体’综合配套改革。”

《计划》确定的8大重点改革项目包括:社会组织改革,探索建立公务员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区级政府机构改革,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创新政府行政审批方式和行政服务途径,创新户籍管理体制,保障性住房分配、监管及办事公开和反腐倡廉等。

此次,深圳探索建立公务员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有望在解决退休养老金双轨制问题上率先全国破冰。

《计划》提出,深圳将优化职位分类,开展岗位职责规范试点,构建科学的行政机关公务员职位分类体系;探索公务员薪酬体制改革,建立公务员的激励约束机制;研究建立公务员社会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和职业年金制度,畅通公务员与企事业单位人员交流通道。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评价,深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已走在全国前列,具备探索建立公务员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条件,但推行开来并非那么容易。

此外,《计划》还列入了24个其他改革项目,其中包括完善重大决策的程序和制度、加强行政权力监督、率先建立现代事业单位体制、创新前海管理体制机制、加快土地规划和管理改革、加快推进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就业服务体制、加快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等内容。

探改革纳入官员绩效考核

清除“不想改”、“不敢改”、“不会改”的思想情绪

在众多项目中,“深化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探索建立公务员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改革备受外界关注。

作为公务员社会保险制度的试点地区,深圳早在去年8月份就出台了《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社会养老保障试行办法》,在聘任制公务员中实行三重保障的养老机制——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制度,以实现与社保制度相协调的并轨改革。

深圳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马敬仁说,在聘任制公务员群体试行社会养老保障是一种过渡性做法,就目前国家改革的特点来看,很难一步到位。

在马敬仁看来,通常在人事改革领域,都是按照一定的时段进行分期,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策略。所以,公务员社会保险制度的阻力是有的,但是可以解决的。

深圳主政者也意识到推行改革的诸多障碍。王荣在会上坦言,目前深化改革将影响一部分人的既得利益,这导致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遇到不少“暗中阻力”。

王荣说,具体体现在改革的内生动力变小了,改革的阻力变大了,改革的设计和操作难度增加了。

他坦言,目前深化改革面临的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导致我们一些地方和部门、一些领导干部,改革意识淡薄、改革锐气消减,出现了“不想改”、“不敢改”、“不会改”的思想情绪。

据本报记者了解,下一步,深圳市要求各部门要制定落实计划的实施方案,包括可行性分析、组织实施步骤、改革风险评估等,保障改革的顺利推进。

同时,深圳将各改革项目细分化,明确完成进度、责任人,定期将改革领导情况上报市改革领导小组,并把改革纳入官员绩效考核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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