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国内企业在海外市场进行恶性竞争,一方面抬高了交易对象的价格,另一方面,损害了中国企业的形象
【《财经》综合报道】 中国央企“出海”已巨一定规模,但国资委副主任邵宁称我国央企还处于“走出去”的初级阶段。在现阶段之中,央企海外发展遇到的挑战和困难也在增加,其中央企内部恶性竞争已经成为不小的困扰。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一位资源类央企负责人表示,国内企业在海外市场进行恶性竞争,一方面抬高了交易对象的价格,另一方面,损害了中国企业的形象。
邵宁也表示,央企在海外投资时的确存在恶性竞争,国资委也多次协调央企之间出现的投资冲突。一位央企海外投资主管甚至称,中国企业“走出去”最怕的不是国外竞争对手,而是国内的兄弟企业“挖墙脚”。
在澳大利亚收购铁矿石时,武钢、鞍钢、宝钢、中钢等央企都曾看中过皮尔巴拉的一处矿山,最终国内企业相互抬价,成交价格比原来高了1/3。
为避免这种情况,国资委规划发展局局长王晓齐曾经建议,应该选取一些具备境外开发实力,在境外开发过程中有经验,有一定风险防控能力,在技术上、人才上,以往境外开发取得的业绩上都比较好的国有企业进行境外资源并购。
此前,国资委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国资委将下发一个文件,规范中央企业境外投资行为,避免央企间的恶性竞争,防范中央企业境外投资风险。
据国资委统计,截至2009年底,共有108户央企投资涉及境外单位5901户,央企境外资产超过4万亿元,当年利润占央企利润总额的37.7%,甚至有的企业境外项目利润占公司总利润的50%。
此前,国资委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国资委将下发一个文件,规范中央企业境外投资行为,避免央企间的恶性竞争,防范中央企业境外投资风险。
本网站所有内容、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本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购买或投资后果自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