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完善普通公路投融资政策

2011-04-28 07:09:00 | 作者: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编者按】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投融资政策促进普通公路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并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一边是地方政府建设收费公路冲动难抑,另一边却是普通公路的建设和维护费用资金不足。

  近日,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投融资政策促进普通公路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并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若干意见》指出,要规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加大对普通公路发展的支持力度,多渠道增加普通公路投入。

  “输血”普通公路

  过去,普通公路的维护费用主要源于养路费的收入,但是资金缺口较大。早在2006年,权威人士在中国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会上就坦言,要养护管理好中国近350万公里公路,每年至少需要1000亿元人民币的投资,但从可筹措到的资金情况看,养护资金的缺口将达数百亿元。

  2009年,国务院启动燃油税改革,取消了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客运附加费等六项费用。同时取消了政府还贷二级公路的收费。

  根据燃油税改革方案,中央每年从燃油税中拿出260亿元解决各地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债务偿还,以及普通公路的发展。

  虽然在改革方案中明确,“公路养护”工作有四个不变,其中就包括燃油税返还地方资金中,保障公路养护的目标不变,但在实际操作中,返还资金用于高速公路等建设的情况非常普遍。

  针对这种情况,《若干意见》明确指出,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新增成品油消费税收入基数返还中替代公路养路费支出部分和增量资金中相当于养路费占原基数比例的部分,原则上全额用于普通公路的养护管理,不得用于收费公路建设。

  同时,新增成品油消费税收入中每年安排各地用于政府还贷二级收费公路撤站债务偿还的专项资金,在债务偿还完毕后,全额用于普通公路养护管理和建设。

  而在资金来源方面,《若干意见》明确,要调整车购税支出结构,提高用于普通干线公路的支出比重。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车购税资金在公路交通领域投资形成的收益,应主要用于普通公路建设。

  这意味着每年上千亿元的车购税资金也将向普通公路支出倾斜。

  财政部数据显示,2010年车辆购置税高速增长,实现收入1792.03亿元,同比增长54.0%,比上年同期增速加快了36.4个百分点。车辆购置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2.4%。

  此外,根据《若干意见》,除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资金和政府债券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大力度安排其他财政性资金用于普通公路发展。

  然而,对于此前市场所预期的“可能会允许地方发行一部分专项地方债券用于补贴普通公路的建设和养护”,此次《若干意见》中并没有给出明确答案。

  《若干意见》指出,将在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和风险可控的条件下,在现行中央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制度框架内,考虑普通公路建设发展需求因素,适当扩大发行债券规模,由地方政府安排用于普通公路发展。

  收费公路反思

  早前,河南农民时建锋“偷逃过路费”等案再次引发了各界关于中国收费公路现状的反思。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翁孟勇今年初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没有收费公路的政策,就没有中国交通的成就。

  他同时指出,收费公路政策曾经产生过巨大的积极作用,但随着它的发展,也暴露出一些缺陷。

  审计署三年前公布的“18个省市收费公路建设运营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结果”罗列了几种地方“创收”方式,一是对较短期限内能还清贷款并有合理经营收益的收费公路,也批准按规定的最高收费年限30年收费;二是将收费多年、经营效益较好的公路“改头换面”,违规重新批准和计算收费期限;三是将其他项目的债务并入收费公路,人为加大债务规模,违规延长收费期限。

  “将来,我们要致力于建设两个公路系统。”翁孟勇说,“一个是所谓的收费公路系统,即严格限定在一些主干线、一些快速道采用相对较低标准的收费来维持运行和养护;一个是免费公路系统,对普通公路实行免费通行。”

  非官方数据显示,目前全世界收费公路14万公里,其中有10万公里在中国,占了全世界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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