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预警流动性风险 银监会布局压力测试

2011-04-23 01:24:49 | 作者: 郑智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在社会流动性充裕,推动CPI连创新高情况下,银行体系的流动性压力增加。这已引起监管层的警惕。

本报记者获悉,近期,有银监会领导曾提出,鉴于银行体系流动性出现结构性紧张,各银行在近期市场波动性明显加大的情况下,应开展流动性压力测试。

“原来进行常规压力测试的各种假设条件发生了很大改变,需要重新测试。”一位不愿具名的股份制行资金部人士解释说,正像银监会要求反复进行房地产压力测试一样,今后银行流动性压力测试的频度会大大增加。

在提出压力测试要求两天后,4月21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全线上涨,次日又全线回落。

此前,SHIBOR在今年1月和2月曾分别创出8.5%和6.4%的高位,是平稳时期的2-3倍。

如果股份制行和城商行出现流动性风险则更要警惕。“流动性风险是威胁城商行生存和发展的最直接和最致命的风险”。银监会监管二部主任肖远企在4月初的一个论坛上表示。

准备金率上调或诱发资金紧张

据悉,在4月19日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经济金融形势通报会上,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对防范流动性风险提出三点要求:

第一,要着力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多方拓展资金来源,优化信贷投向结构,改善资产负债期限错配加剧的局面,不断增强资产的流动性和负债来源的稳定性;

第二,要对流动性风险实施持续、动态的监测,按月度监测日均存贷款流动性水平。

第三,切实规范存款业务经营与考核行为。严禁擅自提高存款利率,严禁通过返还费用或赠送实物等方式变相提高存款利率,严禁通过服务优惠、强制或设限等违规手段吸收存款。

银监会2009年9月即要求商业银行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压力测试。“但是一些银行的压力测试流于形式,各种假设条件过于乐观。”一位地方银监部门人士向记者表示。

流动性压力测试,是指对影响银行流动性的各种极端不利情形,比如存款大量流失,同业拆借利率陡然升高等进行估计,测算出银行能够承受多大的风险,并相应制定不同级别的应急方案,“让银行能在危机真的来临时有能力去赢得解决问题的时间”。

“影响流动性的因素和作用程度都发生了改变,自然应该重新进行压力测试。”前述股份制银行资金部人士举例说,2007-2008年“打新股”火热,每到新股申购冻结资金之时,银行流动性就紧张,当时进行压力测试就主要考虑这个因素,但今年这一因素的作用已大为减弱。

流动性压力之一来自今年央行上调存款准备金率。2010年以来,央行已10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目前大型银行准备金率达到20.5%的历史高点。

按照多位券商分析师测算,存款准备金每上调0.5个百分点,直接回笼资金3500亿-4000亿元。4月21日SHIBOR大涨正是因为央行从当日起上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银行需于当日向央行缴款,导致银行间市场资金紧张。

如果银行流动性紧张的话,有可能是因为今年信贷规模受控后,新增贷款规模同比减少,存款派生能力相应下降。同时,居高不下的CPI也使得各类资金不愿留在银行承受“负利率”。

这其中,中小银行出现流动性风险的话则更要引起警惕。据接近监管层的人士分析,这些银行为做高利润,一味追求做大贷款规模,导致流动性储备不足。

银监会重构流动性监管指标

据接近监管层人士指出,开展流动性压力测试,只是银监会全方位加强流动性监管的一个开端。

肖远企在4月初召开的城商行发展论坛上表示,“国内监管有几个新的比率要开始实施,对城商行影响很大。”其中流动性指标包括,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融资比例不低于100%。

为了确保城商行达标,肖远企提出三项监管措施:一是监管负债集中度,特别注重在客户、区域、行业方面的集中度,关注对同业市场的依赖度;二是考察负债的稳定性;三是考察负债的真实性,关注负债的应急补充渠道和负债的管理能力。

其中,负债的稳定性尤为重要,以往的监管指标主要考核月末的存贷比数据,这使得银行在月中的多数时候存贷比都高于75%,但只要月末拉来一笔大的存款,或者卖出一笔贷款,使得月末存贷比回复到75%以下,就能安全过关。这就导致,每到月末,各家银行疯抢存款,高息揽储,“存款大搬家”、“存款一日游”比比皆是。

为防范此种现象,肖远企透露,将从6月份开始,对存贷比进行日均考核。这意味着,银行的存贷比不仅需要在月末低于75%,日均存贷比也必须低于75%。

但银监会也意识到,单纯以存贷比来衡量银行的流动性水平并不科学,因为没有考虑银行从同业市场上获得资金的情况,因此正在酝酿一系列新的流动性监管指标。

这当中包括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2010年12月提出的2个基于压力测试的流动性计量国际标准: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率。

流动性覆盖率主要反映未来30天内特定压力情景下银行持有的高流动性资产应对资金流失的能力。

净稳定资金比率,是根据银行在1个年度内资产和业务的流动性特征,设定可接受的最低稳定资金量,目的在于防止银行在市场繁荣时期过度依赖批发性融资,增加长期稳定资金来源。

银监会在2010年年报中表示,要建立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融资比例、流动性比例、存贷比等流动性监管标准,以及核心负债依存度、流动性缺口率、客户存款集中度、同业负债集中度等流动性监测指标,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多情景、多方法、多币种和多时间跨度的流动性风险监控指标体系。

银监会数据显示,2008年-2010年,我国商业银行的流动性比例分别为46.1%,42.4%,42.2%,呈下降趋势。

“流动性应放在银行经营管理的首位,没有它银行就不能开门营业。”一位股份制行计划财务部人士说。

兴业银行资深经济学家鲁政委认为,面对流动性紧张,商业银行应彻底改变资产负债思路,将保流动性提升为首先考虑的问题,而不是像过去一样先考虑信贷,再来考虑在给定信贷下如何安排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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