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须协调一致对待外国投资

2011-01-18 09:32:00 | 作者: 来源:财新网

【编者按】欧盟需要在经济完全开放和排外心理这两种不明智的极端之间寻求新的平衡

欧盟需要在经济完全开放和排外心理这两种不明智的极端之间寻求新的平衡

  【财新网】(特约作者 尼古拉斯•维纶)未来10年我们将面临的一大问题是,全球经济和金融一体化是将继续发展,还是会因金融危机的后果显现而倒退。当前,公众的讨论集中于贸易和资本管制,但对于外商直接投资,包括跨境企业并购的前景探讨同样重要。欧盟委员会工业和运输专员安东尼•塔加尼近期呼吁建立负责监管在欧外国投资的主管部门,而这与欧盟一贯强调对国际投资开放,以及消除现存壁垒的传统背道而驰。

  对外资并购影响的担忧显然并非新近兴起。早在1988年美国就成立了外国在美投资委员会(CFIUS),该机构拥有广泛的权责,审查那些可能影响美国国家安全的交易。而在欧盟内部,相关法律制度比较多元。英国政府事实上有权否决任何一桩交易,但是英国几乎从未这样做过。法国只对国防和安全部门进行严格限制,对其他工业部门未做规定。德国2008年引入了类似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的制度。荷兰没有采取任何管制。从欧盟层面来看,法律框架允许对投资进行审查,以保护国家安全,但是欧盟委员会也竭力防止成员国出于保护主义理由而阻止并购,就象2006年米塔尔钢铁公司收购阿赛洛钢铁集团未果一样。

  现在出现的新趋势是,来自中国和石油富庶国的外国投资越来越多,且金融危机加剧了这一势头。这些国家拥有世界上大部分的经常项目顺差,但是在地缘政治利益上与欧洲并非是天然同盟。这样势必引发正当的安全关注。例如,人们不难理解,中欧国家会对俄罗斯投资他们的石油和天然气输送设施保持谨慎态度。因而,欧盟需要在两种不明智的极端之间寻求新的平衡:一种极端是不顾一些现实风险的经济完全开放,一种是将任何来自非西方企业的并购均视为国家安全威胁的排外心理,而事实上这通常是维护国内既得利益的一种借口,而于大众无益。

  令人欣慰的是,绝大多数企业从战略角度看并非必不可少,外国企业对它们的并购不应该遭到抵制,即使假设并购者怀有政治敌意。阻止这些并购具有经济和政治双重破坏,因这意味着截断了获取有用资金的渠道,也使经济联系的相互依存、减少未来可能的冲突,遭到了不必要的限制。中国企业的不少收购行为曾引起争议,如2005年联想收购IBM个人电脑业务,2010年吉利收购沃尔沃,将这些形容为威胁,并不合理。2007年-2008年,各主权财富基金收购欧洲和美国主要银行的股权,同样引起广泛关注,但最终证明这为西方提供了极佳的议价机会。

  现在需要的是一个清晰、连贯的法律框架,允许保护少数几家确实具有战略意义的公司,它们或具有独特的技术能力,或掌控关键设施或网络(如电信或互联网),或出于其他安全考虑。同时它不会启动程序去阻止正常的交易。此举将有助于形成一个既稳定又可预测的投资环境,及欧盟单一市场的完整性,这两点对欧盟未来经济增长和创造就业机会至关重要。

  但问题在于,如何将审查过程中发生的矛盾降至最小;而且由于整个欧洲对待外国投资的态度不一,使得这一目标很难实现。例如,法国政府常受困于一些“国家名牌”企业的阻挠,相反,在丹麦几乎没有人反对全国最大企业之一丹尼斯克(Danisco)被一家美国化工集团收购。为了理顺这些差异造成的影响,欧盟立法机构应该对外资并购的审查程序和标准作出清楚界定,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各国各自为政。同时,各个成员国继续维持执行的权力,因为只有他们有能力进行可靠的安全评估,但欧盟层面须进行充分的协调和监督。

  塔加尼委员提出保持必要的警惕并重新思考外国投资是对的,但设立“欧洲外国投资委员会”的范围和目的应加以严格界定,否则将可能弄巧成拙。虽然欧洲公民仍旧期待通过新兴经济体的进一步投资来获取潜在的巨大收益,但是还需要仔细权衡。欧盟在应对这一挑战时,越早给出前后一致的回答越好。■

  (翻译 邢昀)

  尼古拉斯•维纶(Nicolas Véron)是位于布鲁塞尔的国际智库布勒哲尔(Bruegel)的高级研究员,同时也是位于美国首都华盛顿的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的访问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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