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管理条例》)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
近日,《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管理条例》)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发布,旨在引导全社会优先使用和主动消费可再生能源,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建立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制度,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
《管理条例》共五章25条,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明确本办法适用于能源用户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制定、监测和考核。2、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提出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是指国家规定能源用户消费的可再生能源在其总能源消费中应达到的最低比重;提出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重点用能行业,对其明确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过渡期限,并进行监测、评价和考核,相关行业范围结合所属领域节能降碳相关要求和工作进展,按年明确;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按年下达重点用能行业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非电消费最低比重目标等。3、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要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是指国家规定各省级行政区域消纳的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本区域全社会用电量应达到的比重目标,分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和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两类等。4、考核奖惩和监测监管。明确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重点用能行业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实施情况按季度开展监测,并予以公布。5、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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