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日前,《杭州市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改革实施方案(修订)》(以下简称《方案》)由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旨在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日前,《杭州市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改革实施方案(修订)》(以下简称《方案》)由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旨在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对产业园区“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改革实施方案予以修订。
《方案》共四部分,主要内容包括:1、改革区域。包括产业园区、不纳入改革的建设项目范围。2、改革举措。包括豁免环评编制、降低环评等级、其他改革举措,如涉及多评集成、打捆审批、简化环评编制、总量削减替代等国家、浙江省、杭州市现行有效的生态环境准入领域的其他改革举措文件,可以从其规定。优化公众参与,涉及建设项目环评文件降级审批的,按照降级后环评文件的类别,实施相应的环评审批公众参与规定要求。3、有关要求。要求强化属地统筹指导。属地要高度重视并统筹推进改革工作,建立以产业园区管理机构为主,生态环境部门指导的工作机制;加大改革工作的宣传和解读,加强对产业园区的指导,并督促产业园区落实环境管理和安全生产要求等。4、施行日期。自2026年5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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