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鼓励市场肃清 保障消费者权益

2026-03-15 23:18:54 | 作者: 来源:

【编者按】日前,《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旨在规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保护自然...

日前,《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旨在规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保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办法》共46条,主要内容明确所称的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解决该争议的行为;鼓励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对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畅通、规范并公布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流程,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举报,应当通过全国12315平台、12315热线电话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邮寄地址、受理窗口等渠道进行;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时提出投诉和举报,或者提供的材料同时包含投诉和举报内容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对投诉和举报予以分别处理;投诉由被投诉人实际经营地或者住所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调解可以采取现场调解方式,也可以采取互联网、电话、音频、视频等非现场调解方式;因消费者权益争议需要对商品或者服务质量进行鉴定、检测的,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可以协商确定具备相应条件的鉴定、检测机构等。《办法》自2026年4月15日起施行。2019年11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公布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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