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普陀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达标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普陀区房管局发布,旨在充分发挥物业服务在好房子建设管理中...
近日,《普陀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达标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普陀区房管局发布,旨在充分发挥物业服务在“好房子”建设管理中的积极作用,积极构建党建引领物业治理新格局,普陀区房管局根据普陀区党建引领“双业红”三年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
《意见》主要内容明确明确物业服务达标激励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原则、注重实效原则、条块联动原则,以建设安全、整洁、文明、有序的小区为目标,通过开展物业服务达标激励工作,强化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推动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开展质价双提升行动,不断改善小区环境,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促进物业服务市场化机制逐步形成;明确了行业主管部门和街镇的职责分工。其中,行业主管部门区房管局主要职责是制定相关考评标准,同时引入第三方专业测评机构开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综合实效测评和物业管理满意度测评等;明确了考评和激励范围,即经各街镇认定的公房和售后房小区、公房和售后房混合小区、售后房和商品房混合小区、早期商品房小区和保障性住房小区等;明确考评主体为区房管局和各街镇。考评结果由考评主体考评分值40%+实效测评分值40%+满意度测评分值20%组成;在攻克重难点工作、有效处热线投诉等方面设置了增发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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