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关于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市...
近日,《关于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发布,旨在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事关千家万户,事关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现就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意见》共九部分,主要内容包括:1、总体要求。明确2030年,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支持保障政策基本健全,公建托位数量明显增加,托育服务能力和质量显著提升,家庭托育成本有效降低,基本满足群众普惠托育服务需求。2、加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力度。提出切实加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力度,优先实现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地市级全覆盖。坚持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立项、建设、运营等机制,确保财力可承受、长期可持续等。3、发展社区托育服务。要求积极推行公建民办模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提供普惠、多元、优质的托育服务,打造托育服务连锁品牌等。4、推进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托育服务。明确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提供托育服务等。5、推动用人单位办托。提出支持用人单位利用存量土地或设施规划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并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暂不变更土地用途。6、支持民办托育服务机构发展。要求支持民办托育服务机构参与运营公建托育服务设施,并在托育服务产品研发、人员培训、信息化建设、品牌培育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丰富托育服务供给,满足群众多样化的托育服务需求。7、促进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托育服务。明确推动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机构、中医医院等)面向托育服务机构,开展订单签约、婴幼儿健康管理和中医药健康等服务,落实疾病防控责任。8、强化支持保障措施。提出结合实际,统筹运用多渠道资金,支持建设普惠托育服务设施,按需配置托位等。9、加强组织领导。要求深刻认识发展普惠托育服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落实支持措施,及时解决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的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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