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能源规划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旨在加强能源规划管理,规范规划编制工作,保障...
近日,《能源规划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旨在加强能源规划管理,规范规划编制工作,保障规划有效实施,发挥能源规划对能源发展的引领、指导和规范作用。
《管理办法》共六章26条条,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明确能源规划包括全国综合能源规划、全国分领域能源规划、区域能源规划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规划(以下简称省级能源规划)等。2、规划编制。提出严格能源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管理,全国综合能源规划、全国分领域能源规划、区域能源规划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统筹拟定编制目录清单。目录清单应坚持精简原则,避免数量过多、交叉重叠等问题。3、规划审批。要求能源规划在报送批准机关审批前,应组织专家或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评估论证,形成书面论证报告。4、规划发布实施。要求能源规划编制部门负责规划实施,根据工作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定时序进度,落实具体措施;负责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有关问题等。5、规划评估调整。提出能源规划编制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评估报告应按要求报送原批准机关。6、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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