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旨在提升废旧动力电池回收...
近日,《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旨在提升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安全环保水平、促进关键矿产资源再生循环利用、助力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
《办法》共七章27条,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明确提出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开展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相关管理活动及监督管理。2、区域中心建设。提出区域中心应完善内部管理机制、采取自建或共建的形式建立回收利用网络等。3、回收利用规范。要求鼓励区域中心整合区域内动力电池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资源、构建网络完善、规范有序、循环高效的回收利用体系等。4、鼓励支持措施。明确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财政厅支持符合条件的综合利用企业(项目)申请省级工业发展资金、支持省级先进制造业综合基金投向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领域等。5、监督检查。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对动力电池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电池租赁运营机构、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开展废旧动力电池信息溯源、公开等情况进行指导和管理、协同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监管工作、及时移交所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线索。6、法律责任。7、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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