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以下称《通则(2022版)》)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旨在加强食品、食品添加剂(以下统称食品)生...
近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以下称《通则(2022版)》)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旨在加强食品、食品添加剂(以下统称食品)生产许可管理,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
《通则(2022版)》共五章39条,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2、申请材料审查。规定申请材料应当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以电子或纸质方式提交,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明确对食品生产许可的申请材料应当审查其完整性、规范性、符合性,对申请人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变更许可、延续许可的申请材料审查要求分别作出了规定等。3、现场核查。包括应当组织现场核查的情形,不再进行现场核查的情形,规定了现场核查程序及特殊情况的处理要求,对现场核查项目及其评分规则进一步细化明确等。4、审查结果与整改。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食品生产许可的决定,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反之则及时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等。5、附则。另外附五个附件。《通则(2022版)》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6年8月9日发布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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