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由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7部门印发,旨...
近日,《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由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7部门印发,旨在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回升和潜力释放。
《若干措施》共六部分12条,主要内容包括: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加快活跃二手车市场,促进汽车更新消费,推动汽车平行进口持续健康发展,优化汽车使用环境,丰富汽车金融服务。《若干措施》明确各地区不得设定本地新能源汽车车型备案目录,不得对新能源汽车产品销售及消费补贴设定不合理车辆参数指标;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研究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到期后延期问题;积极支持充电设施建设;取消对开展二手车经销的不合理限制;促进二手车商品化流通;支持二手车流通规模化发展;鼓励各地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等手段推动老旧车辆退出;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支持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地区开展汽车平行进口业务;推进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切实提升城市停车设施有效供给水平;发展汽车文化旅游等消费;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确定首付比例、贷款利率、还款期限,加大汽车消费信贷支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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