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期,《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农业农村部发布,旨在加强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
近期,《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农业农村部发布,旨在加强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防控动物疫病,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
《办法》共六章39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收集、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适用范围:《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明确的畜禽种类范围,覆盖畜禽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等过程中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的收集、无害化处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相关工作从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加强收集运输管理、规范无害化处理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和畜禽产品:染疫或者疑似染疫死亡、因病死亡或者死因不明的;经检疫、检验可能危害人体或者动物健康的;因自然灾害、应激反应、物理挤压等因素死亡的;屠宰过程中经肉品品质检验确认为不可食用的;死胎、木乃伊胎等;因动物疫病防控需要被扑杀或销毁的;其他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办法》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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