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 预防灾害发生

2021-08-20 23:10:14 | 作者: 来源:

【编者按】自2021年8月1日实施以来,《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正式执行多日,《规定》于2021年6月25日由国家应急管理部

自2021年8月1日实施以来,《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正式执行多日,《规定》于2021年6月25日由国家应急管理部发布,旨在加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

《规定》共六章51条,包括总则、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预案、法律责任及附则。《规定》对消防设施损坏失修、电动自行车随意停放充电等7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设定了具体罚则。《规定》分七类违法行为:违规电气焊、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牌、外墙保温材料未做标识、消防控制室未按规定落实人员值班、未按照规定建立消防组织、停用消防设施未落实防范措施、违规停放电动自动车及充电。同时细化和明确了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等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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